□錢克錦
  廣州紅十字會在2013年用於救助的錢,還沒有它一年所收的利息多。該會的報告說,去年它利息錢就有約191萬,而用於救急的則160萬。
  光利息還剩30萬,再加上本金,明年就是沒人再捐一分錢,廣州紅十字會基金還是增加的!看看,這邊是仍有一些需要“救命錢”卻叫天天不應的人,另一邊則是紅十字會靠利息就可以增加資本積累。難怪看到這則新聞之後,不少人猛烈抨擊:虧你還是慈善組織!到底發揮了什麼作用?
  近年來,紅會負面新聞不斷,這次這個新聞,似乎又是負面的。
  但個人以為,就這次“利息超過支出”的新聞,民眾質疑並非毫無道理,但是要批對地方。
  有人認為,作為一個慈善組織,紅十字會資金來源主要是捐款,那麼就應該把捐款用於救助,自己留著生利息,聽起來都讓人不爽。某種程度上說,這種看法有道理,但並不完全對。
  不錯,募捐來的款項,無論來自政府還是來自社會,都是“取之於民”,應該“用之於民”,用於急需的民。但是,作為一個長期的、綜合性的慈善組織,與具體的、短期的基金不一樣,要考慮到長遠性和持續性,本身留大量基金,依靠利息來做慈善是可以理解的。
  實際上,不僅中國,就是看慈善事業或更廣泛地說非營利事業做得比較成功的發達社會,眾多基金會尤其是大的基金會,進行資助時也不會“傾囊而出”,而是利用基金的利息,或者把基金用作投資,用投資獲得的錢來用於慈善或其他事業。有些研究者甚至說,只有用商業模式來運作非營利組織,才能讓非營利組織“後繼有錢”,才能發揮更大作用——當然,請註意,用商業模式運作非營利組織本身,和把慈善當成生意做,根本不同!
  從這點上說,紅十字會用利息來救助,也沒什麼大問題。但是救助支出還不及利息收益,就值得商榷!問題出在哪裡呢?筆者以為,出在兩個方面。
  第一,從這件事人們可以看出,紅十字會仍然有著官僚機構的烙印。想想,那麼多人需要援助,有錢卻援助不出去,為什麼?因為規定太死!條條框框橫七豎八地在那裡,估計真有急需,申請點救助恐怕跑斷腿也辦不成!而且,一次最高救助金額為7000元,十年未變!十年是什麼概念?這樣的規定,如果不是一個老氣橫秋的官僚機構,實在有些解釋不通。
  第二,在一輪輪負面情況導致信譽度急劇下降時,人們沒有看到紅會真正下決心改變的跡象。不錯,口號是說過,決心多少也表過。年度賬目也有公開。但說實話,公開透明得還不夠。而且紅會出來說話時,多是讓人看到他們一副無辜的樣子,好像負面新聞傷害了紅會,傷害了慈善——如果只怪新聞,不檢討自己過去的做法,不更加徹底公開透明,誰傷害了誰其實一目瞭然。
  錢克錦  (原標題:這一次,紅會的槽點出在哪裡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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